一、娃儿抚养权判定的法律依据有什么
在确定子女抚养权利归属时,往往需要秉持全面考虑的原则。尤其当涉案子女年幼不足两岁之时,其抚养权利大概率由其母亲享有,除非存在必须避免母亲行使该项权力的特殊情形。
至于年龄超过两岁的涉案儿童,法院将充分考核双方的抚养能力及条件素质,如经济实力、家庭环境以及教育资源等主要要素,进而以更加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发育成长的理念,作为最终判决的依据。若涉案子女人数已经达到法定年龄八岁之限,法庭也会尊重他们自身的想法与选择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四条
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,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。离婚后,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,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。
离婚后,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、教育、保护的权利和义务。
离婚后,不满两周岁的子女,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。已满两周岁的子女,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,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。子女已满八周岁的,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。
二、娃儿抚养权变更在哪里办理
关于子女抚养权之变更,现行法律赋予了两个途径以供选择:
首先是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并达成共识,规避法律程序而直接通过签署书面协议进行抚养权的变更;反之若未能达成合意,则唯有依法诉诸法院,请求法院做出公正裁决,从而实现抚养权的变更。通常情况下,向哪个法院提出变更抚养权利主张,应依据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而定。在启动此类法律程序时,务必充分考虑和保护未成年子女之权益,例如关注对方抚养者之抚养能力、生活环境是否出现重要变故等等因素。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〉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一)》
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,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,人民法院应予支持:
(一)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;
(二)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,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;
(三)已满八周岁的子女,愿随另一方生活,该方又有抚养能力;
(四)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。
第五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,人民法院应予支持。
三、娃儿抚养权变更后没有填抚养费怎么办
在此情形下,双方可先行通过友好协商来确立有关抚养费用的事项。若无法达成共识,便可以通过向法庭提交起诉状,借助法律手段要求法院裁定抚养费用的具体金额、支付方式以及支付周期等问题。在审理过程中,法院将全面权衡子女的实际需求、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准等多方面要素,据此确定抚养费用的确切分配方案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五条
离婚后,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,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。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,由双方协议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判决。